- 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業經總統公布
一、修正第13條、第19條
將遺贈稅稅率結構由單一稅率10%調整為三級累進稅率,分別為10%、15%及20%,並增設各稅率之課稅級距金額(新稅率級距內容詳附表)。
二、增訂第58條之2
調增遺贈稅稅率所增加之稅課收入,撥入依長期照顧服務法設置之特種基金,用於長期照顧服務(下稱長照)支出,不適用財政收支劃分法之規定。
財政部進一步提醒納稅義務人,上開遺贈稅法修正生效日(2017年5月12日)起發生之繼承或贈與案件,適用修正後稅率之規定,民眾辦理遺產稅或贈與稅申報,對適用稅率不瞭解或有其他相關問題,可就近向各地區國稅局洽詢。